今日更新消息 信托業罰單大幅提升 工行上分、天津銀行上分等5家機構被罰超500萬
7月金融機構共收到來自金融監管部門的罰單1114張,合計處罰金額2.59億元。其中銀行依然合計處罰金額最多,達1.84億;信托業在7月份處罰金額激增,以3137萬元處罰金額超過保險機構躍居金融機構第二,7月單月處罰金額超過了今年上半年的信托業合計處罰金額2647.1萬。
7月份金融機構超過500萬的大額罰單有5張,其中新華信托1400萬罰單排第一,工商銀行上海分行1310萬罰單排第二,中鐵信托860萬罰單排第三。
金融機構法律風險有所上升,7月共有3209條被執行人信息(含已撤銷,下同),環比6月增加25.7%,有18條失信被執行人信息,環比6月增20%。
本報告包括六大部分:
一、金融業7月總體情況
二、銀行機構和非銀機構7月罰單排行
三、金融機構被罰緣由分布
四、金融機構被列為被執行人、失信被執行人情況
五、重點被罰行業分析:信托業處罰大增躍居第二,7月有三張400萬以上大額罰單
六、金融機構7月大額罰單分析
一、金融行業7月總體情況
二、銀行機構和非銀機構7月罰單排行
1、銀行被罰排行
2、非銀金融機構被罰排行
三、金融機構被罰緣由分布
四、金融機構被列為被執行人、失信被執行人情況
1、金融機構被列為被執行人情況
7月金融機構共有3209條被執行人信息,環比6月增加25.7%,有18條失信被執行人信息,環比6月增20%。
被執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訴期滿後,或終審判決作出後,未履行法院判決或仲裁裁決,並進入執行程序的當事人。失信被執行人俗稱“老賴”,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執行”等法定情形,從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
從不同類型金融機構來看,7月銀行業有441條被執行人信息,相比6月環比增加53.7%,其中工商銀行最多,有59條被執行人信息,其次是農業銀行,有39條被執行人信息,武威農村商業銀行以26條被執行人信息排第三。
7月保險機構有2387條被執行人信息,相比上月增加17.5%,
7月信托公司有15條被執行人信息,環比增加36.4%,其中華澳國際信托有限公司被列為被執行人次數最多,有7條被執行人信息,其次是四川信托,有5條被執行人信息。
2、金融機構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情況
7月銀行業無機構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保險機構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信息有6條,詳見下圖:
7月證券/基金/私募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信息有12條,其中前海世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次數最多。
五、重點被罰行業分析:信托業處罰大增躍居第二,7月有三張400萬以上大額罰單
信托業日常處罰不多,但7月信托業以3137萬元處罰金額超過保險機構躍居金融機構第二,7月單月處罰金額超過了今年上半年的信托業合計處罰金額2647.1萬。主要是由於7月信托機構有多張大額罰單,劍指違規關聯交易、違規通道業務、違規融資類信托業務等。
其中新華信托被“清算”,因違規關聯交易、向禁止性或限製性領域提供融資、“三查”嚴重不盡職等13項違法違規行為被罰1400萬,因違規為銀行提供通道業務被罰50萬。
新華信托包括多名高管在內的16名責任人同步收到監管罰單。包括曾擔任新華信托董事長的李桂林,曾擔任新華信托總經理的項琥、張立文,還有曾擔任新華信托副總經理胡立新、趙暖、李荻。
中鐵信托則因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突破合格投資者自然人人數限製、印章管理不規範、重要憑證及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將信托財產挪用於其他信托計劃分配收益、貸後管理不到位導致信托資金被挪用、為商業銀行規避監管提供通道、通過股權投資方式變相為房地產開發項目提供債務性融資等11項違規行為被處罰,罰款人民幣860萬元,為7月信托業第二大罰單。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兩張大額罰單均對違法違規行為的具體負責人進行了處罰,並且處罰力度不小,新華信托有兩位責任人被罰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中鐵信托總會計師李正斌因對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突破合格投資者自然人人數限製等3項違法違規行為負主要領導責任,被處警告並處罰款人民幣共計52萬元。中鐵信托王石因對貸後管理不到位導致信托資金被挪用、為商業銀行規避監管提供通道等4項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警告並處罰款人民幣共計32萬元,總共有4位高管被罰款金額超過20萬。
雪鬆國際信托440萬元的大額罰單為7月信托業第三大罰單,處罰的違法違規行為包括雪鬆國際信托違規投資設立非金融子公司並開展關聯交易、違規發放自有資金貸款且關聯交易未報告、違規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資及接受地方政府擔保等,處罰重點指向違規關聯交易以及違規給地方政府提供融資等。
從7月信托業處罰特點來看,違規關聯交易/與關聯方違規開展業務、融資類信托業務的違規行為、違規提供通道業務、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突破合格投資者自然人人數限製、信托財產/信托資金被挪用等違法違規行為成為處罰的重點,尤其違規關聯交易/與關聯方違規開展業務處罰力度大,並且違法違規行為基本落實責任到人,相關責任人被重罰。
六、金融機構7月大額罰單分析
7月份金融機構超過500萬的大額罰單有5張,其中新華信托1400萬罰單排第一,工商銀行上海分行1310萬罰單排第二,中鐵信托860萬罰單排第三。
新華信托和中鐵信托處罰的原因上文已經分析,不再贅述。工商銀行被責令改正並處罰款共計1310萬元,被處罰的違法違規行為包括向關係人發放信用貸款、部分貸款存在以貸收費、理財資金違規用於支付土地款、違規提供政府性融資、部分個人貸款違規用於限製性領域、部分服務存在質價不符、違規代理銷售等。
浦發銀行武漢分行被罰785萬,涉及17項違法違規行為,大多跟信貸業務有關,包括違規向資本金比例不足的固定資產項目提供融資且貸款資金被挪用、未嚴格執行實貸實付和受托支付、違規發放土地儲備貸款、貸後管理不盡職、通過設立信托計劃違規新增地方政府融資平台貸款等,其中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涉及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比如“貸款三查不盡職,部分流動資金貸款流入房地產”、“貿易背景審核不盡職,貼現資金流入房地產領域”等。
天津銀行上海分行710萬罰單所處罰的違法違規行為也多達14項,涉及信貸業務、同業業務、違規收費等,信貸業務方麵的違法違規行為包括向資本金不足的房地產項目提供固定資產貸款、固定資產貸款資金未按規定進行支付管理與控製、經營性物業貸款用途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超過借款人實際資金需求發放流動資金貸款等,同業業務方麵的違法違規行為包括同業業務未實行專營管理、通過同業投資為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提供融資、同業投資違規投向土地儲備項目、對同業投資基礎資產風險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可以發現,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依然是處罰力度較大的領域,同時違規給地方政府提供融資、違規發放貸款、貸款“三查”不盡職、貸後管理不到位/不盡職等也是處罰頻率較高的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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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轉載自:新浪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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